每當經濟停滯,馬克思的亡靈就要在人間徘迴,年輕人的世代正義、勞工被超工時壓榨、仇富,當人過得不好的時候,所想到的不會是樂觀進取、天天向上,當主角上演和好萊塢電影一樣的勵志片,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看到周圍的人和自己一樣失敗,那我們也就放心了。

考試的時候一張數學考卷,班上可能有人考了一百分,而大多數不及格,於是多數人便要求老師將滿分下修至10分,這樣即使自己拿了4分,也顯然是場競爭激烈的考試,分數都在伯仲間,賞心悅目又美觀,畢竟這樣的作法既直覺又簡單,同樣的沒有了了貧富差距,不會是均富,而是均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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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從何時開始,社會篤信基督教,人生來帶有原罪,從殺人犯,到這次的遊覽車事件,再度地被定調為「你我都推了一把」,人人有罪。

人人有罪這種論述,據說起源於聖經,年代久遠已不可考,下方作者將疲勞駕駛的原因,歸咎於社會上每個人對於司機工作慘況的漠視,於是殺人犯肇因於社會的冷漠,我有罪,沒替司機聲張權益,我有罪,我的罪狀實在罄竹難書,只要台灣每多一個罪犯,我都責無旁貸。很多人學的是個人責任主義的刑法,運用在社會議題就會變成連坐法,我想這或許是源於蒙主恩召的虔誠信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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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的司法信任度是很低的,法官律師們的名聲大概也就落在略高於總統(公親)和負責的立委這區間,歸根結柢有人認為是人民法學素養薄弱,也有人認為是法界與人民缺乏對話。
就前者而言,美國赫赫有名的Holmes大法官,曾主筆支持智障者應當絕育,並寫下「三代白癡還不夠嗎」的結語,應該要怎麼評價他的法學素養?法學做為社會科學的一支,更多的僅是價值選擇和社會實踐的結果。
而就後者而言,以廢死議題為例,法律人常對外界冠以「法盲」「中華民國刑法唯一死刑」的各種戲謔我想也充分的以「尊重、包容、友善」的外交手腕進行了對話,畢竟議題是其次,優越感才是主軸,如此才能彰顯多讀了幾本書和文本,如果廣大群眾要扭轉法律人的想法,倒也簡單,就從即刻起融入法律圈開始贊同推廣廢除死刑,這效果就和潮牌全都是菜市場歐巴桑在穿一樣,如果司法真要改革,或許這群浪漫的「法律布爾喬亞」階級是個好選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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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徹底解決一個問題,對於因果關係的掌握是很重要的,好比常有人問,為什麼宅男都不懂穿搭? (例: https://disp.cc/b/230-7enb )
其中的因果關係是因為宅男們對於時尚品味的掌握度不足,導致宅男的穿著驚世駭俗,還是只要經宅男選定的風格,旁人就避之唯恐不及,抵死不穿,也就是說宅男本身才是驚世駭俗的果,如果是前者,那好辦,甚麼學院風、韓風、雅痞風套套上去便是了,如果是後者那就棘手了,穿上去只會變成學怨風、痛風、啞癖,於是解決方案應該是對普羅大眾進行思想教育,比如在某些群體的稱謂上下功夫,休傑克曼宅、雷恩葛斯林宅、郭富宅,偷渡宅的概念於生活中的每個角落,進而建立宅與性感的正向聯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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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一道問題,有數個答案,最值得一看的往往是那些最少人支持的,那種「雖千萬人,吾往矣」以寡敵眾的勇氣9487,再說按常理來講,沒有精闢的論理論據是不敢提出來的,不過這都是理想層次,實際上,少數見解,四成來不及跟上風向;三成跟錯風向;二成方向錯亂迷航中;最後那一成,精神層面來說倒是賞心悅目。
如果一道問題,有數個答案,最值得一看的往往是最多人支持的,經眾人層層篩驗、推敲,按常理來講,去蕪存菁後是最值得拜讀的,不過當然,這是理想狀態,實際上,多數見解,四成尋求同儕的慰藉;三成假裝有同儕可以慰藉;兩成方向錯亂迷航中;最後那一成,精神層面來說我是同情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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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的物化女性,大抵上就是不把女性當作人看待,由人貶低為物品,然而在資本主義如此張狂的年代,即使人們不願意承認,人縱使不被物化也都是有價碼的,雖然不至於像菜市場豬肉攤上的肉塊,趁斤論兩的賣,一些比較文明的買賣還是有的,比如慣老闆員工們一張張的賣身契,我的賣身契和郭台銘顯然不在同個檔次,再比如因恐攻被抹去的人生也是有匯率的,算法大概是這樣,一條法國人的命也就相當於一個中東中小規模城鎮人口,至於甚麼生命無價、生命等價純粹屬於行銷手法、品牌形象,自抬身價方便出貨,所以就算不被物化,價格標籤總還是跟著我們一生一世的。

不過直接物化和間接物化還是有差異的,好比雞排妹甚麼的,發幾則驚世駭俗的性生活僻好,把胸前的商品精心打磨、包裝,上架出貨後可是直接有現金流的,而其他芸芸眾生魯蛇男性同胞們,基本上還需要經過工廠加工手續,通常是在健身房中鍛造精煉,才能完成商品的出貨,而且原物料也特別講究,如果顏質甚麼的沒有出類拔萃,不良率實在是高得嚇人,所以能夠被物化到底是憂是喜,見仁見智,而女性不被物化的可能性,這就要問問那些一面被女權主義者擅自代理發聲,一面開心於兜售自己的女性幾時決定替自己發聲了,當然也不排除人格分裂的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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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談母豬教前,先科普一下,所謂的歷史共業,比如一旦發生某種社會問題,便會有人站出來直指這是系統性原因,於是下至魯蛇賤民,上至戰哥、教育系統、勞工待遇、社會體制、全台灣乃至全銀河系人人有責,大概就是那種「你我都推了一把」的連坐法( 例: https://goo.gl/5ZGRZV ),當然要稱歷史共業為共犯結構也是合情合理的,不過就少了那麼點淵遠流長的懷舊復古風,也少了份猶抱琵琶半遮面的遮羞感,所以我還是偏好歷史共業多些,低調奢華又不失文青感。

隨便點開網路水水們的IG、粉專,讚數之多不在話下,這裡的讚數,就是名副其實的歷史共業,其他廢死甚麼的是否真的一人推了一把倒還不好說,然而這裡的一人一讚,可是千真萬確證據確鑿,因此,在大聲疾呼徵招新血加入母豬教前,攘外必先安內,我們首先要做的事情,應該是唾棄那些對網美充滿各式小劇場,懷著各種不切實際幻想,too young too naïve的魯肥宅,像是鼻地教主之流,以實現轉型正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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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不論是年金改革、一例一休之爭議,都讓不少人走上街頭,捍衛自身權益,然而無論何者,皆是守法的具體展現。

「為權利而鬥爭」是本極其輕薄的書,整本書不足百頁,但閱畢後頗有毀三觀之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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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議題、歷史事件透過任何管道流傳開來,便已脫離「事實」本身而成為「故事」,事實的真相如何也無關緊要,人性的嗜血、湊熱鬧心態,在說故事競賽後,最終只能導致文情並茂、張力十足者占據主流聲音,當我們把某些特定故事當作信仰,即使言論環境再自由,思辯空間仍然會被信仰擠壓得絲毫未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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